韩国男子赵斗淳,凶残歹毒似畜生。二零零八某早晨,喝酒喝得醉酗酗,大摇大摆路上行,一双色眼八方瞪。发现八岁小女童,一把小伞手中撑,背着书包好高兴,不禁邪欲心中涌。
绑架女童到家中,恰似豺狼露狰狞。一条绳索女童捆,拳打脚踢不歇停。尔后又把女童侵,残害至极伤骨盆。肠子都往体外涌,人神共愤狗杂种。警察闻信现场行,捕捉赵某关牢笼。
恶贯满盈天下惊,居然没有判死刑,称其当时乱神经,依律处罚可从轻,判刑一十二年蹲,网开一面众人喷。入狱之后赵某狠,公然犯罪不承认。而且叫嚷满了刑,要见受害者女童。
女童当时医院送,医生抢救下真功。终于保住一条命,落下残疾伴终生。如今女童正妙龄,大学在读把书攻。闻听恶魔欲门登,吓得栾心口里冲。一家老小急匆匆,搬迁异地隐行踪。
此事我看真不中,韩国作法也神经。如此恶魔不枪充,网开一面说不通。对待豺狼与兽禽,唯有剥夺其生命,才能彰显正义存,杀一儆百效果生。至于赵某欲登门,警察应当不批准,时刻要把赵紧盯,防止再把祸事行。真是世界大森林,不缺啥鸟与兽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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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简直就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个事情,反正我个人认为实在不明白韩国的法律为什么会如此这般?赵斗淳这个人明明就是个恶魔,他出了这个性侵案,本身还涉及其他案底,况且这个案件的恶劣程度已经完全超出作为一个人的范畴,实在不明白韩国当局当时是怎么量刑的,标准何在?居然还因为对方是酒后行为而有所保护?真是感觉荒谬至极。
这起震惊韩国的性侵案至今都让人觉得后背发凉,一个孩子的一生,一个家庭都被这个赵斗淳给毁了。现在明明各种迹象都表明这个人根本没有悔改,可能还会犯罪,居然还是释放了他。更可笑的是,因为要释放他,所以在他家附近安装了多个摄像头,好像还对他本人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可就算这样,真的有用吗?据说这个人每天在监狱做1000个俯卧撑,他是要干嘛?明显是在练体力啊。好端端的练体力,不是找事吗?
他居然还要找受害者,道歉吗?他会吗?他配吗?把别人的一生都害了,是一句简单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况且这种人压根也不会去道歉,他本来就是个变态,是真正披着人皮的狼啊。
实在搞不明白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放出来?因为法律?法律不是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吗?这样的人让人提心吊胆的,怎么可能安全的了啊!要我说,阉割他都不解恨啊!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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