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庭辩护不是常人理解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要知道律师在法庭上每说的一句话都会被记录下来,而对方还有个律师在一字一句的听你说,等着你露出破绽。一个律师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又不想露出破绽。基本上会说重复的话或者没实际含义的话。而这个时候法官又会打断你,认为你说的和本案无关或者重复,在中国很大程度上还是以审判为中心,换句话说还是以法官为中心,因此律师法庭辩护必须掌握个度既不得喧宾夺主又不得词不达意。不多不少,这样才能把握好庭审节奏达到既定目的。当然,要做到这点不是说上庭就能做到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功夫在庭外。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要在庭外做勾兑工作,而是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去研判案件,站在对方的立场想一想我说的这个观点这句话对方会怎么回应,站在法院的立场想一想辩论双方一通辩论下来法官会产生什么观点。法官的这个观点能不能支持我的诉求。若不支持我该怎么办?多思多辩多角度考虑案件,不能和当事人一样只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问题。当事人委托你是需要你的技能为他服务降损或增效,而绝对不是要你论证当事人的想法是对还是错。总之法庭辩论忌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因为这不是演讲比赛,忌呆若木瓜言不达意,这不是审判会批斗会辩护律师不是去法庭受审判的,任何人不管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自己合法的权益需要保护。那怕是十恶不赦的人都如此,律师要做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5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szhjjp.com/n/614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