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卖吗
- 2.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子怎么写诉讼
- 3.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能卖房吗
- 4.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被起诉怎么办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能卖吗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能卖。
夫妻共同房产应当是夫妻双方享受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处理的权利的,所以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有资格卖出共同购买的房子。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特征有:
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
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归二人所有,一方无权提出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子怎么写诉讼
夫妻一方不能私自卖房子的。且私自卖房子的情况下,配偶可主张协议无效,追回房产,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无法追回,只能主张擅自出卖方予以赔偿。夫妻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夫妻一方不能单独出售其夫妻共有的房屋,若出售,则侵犯了另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利,其行为属侵权行为。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
夫妻一方擅自变卖共有房屋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卖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有变卖夫妻共同房屋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能卖房吗
法律主观:
房产证上只登记夫妻一方名字的,且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就可以由一方进行买卖。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买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被起诉怎么办
法律主观:
夫妻房产一般不可以单方出卖。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夫妻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单方一般无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处置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不然属于无权处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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